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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50万元!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最新发声

9月4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向记者透露,此前被搁置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已正式收到传票通知,确定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4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向记者透露,此前被搁置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已正式收到传票通知,确定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劳动仲裁裁决113万元,这次我又新追加了8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崔丽丽告诉记者,选这个日子开庭正好距离她被侵害2周年,而其停工留薪期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22日,“所以我认为一审法院做了很多考量。”

追偿50万元!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最新发声

受访者供图

据此前报道,2023年9月22日一次商务酒宴,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回忆起当日部分细节,识破王某的谎言以及对她可能实施性侵的情况,并拨打110报警。案件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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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截图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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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虽然赢了,但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强制开除。由此,开启了崔丽丽工伤认定的漫漫维权之路。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方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24日,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该事件成为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对此,公司方同样不认可,提出上诉。

同年5月,工伤认定案再次开庭,庭上出现了王某出具的一份笔录,但并未改变最终结果,7月16日工伤案宣判,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8月11日,历时20多天的等待,公司未提出上诉,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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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行政诉讼判决胜诉后,崔丽丽在法院门口拍摄。 受访者供图

崔丽丽曾表示,之前公司方不认可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因工伤案未决,该案一度中止审理,彼时其已向主办法官申请重启该案。

面对再次步入法庭,为自己的权益斗争,崔丽丽仍坚定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例,推动企业完善职场保护机制,让权力不对等不再成为性侵的温床。“我想再次告诉职场女性,遭遇侵害不是耻辱,沉默才会让施暴者更猖狂。”

来源 | 潮新闻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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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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